《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》第四条中的100万、10万、1万是指人数还是个人信息的条数? 本条中的3个数字均指的是人数,不是条数。举个极端的例子,从目前的规定来说,如果某企业的国内用户人数超过了100万,即便向境外接收方提供了一条个人信息,也需要按照《办法》的规定申报网信办安全评估。 目前,挺多企业觉得要求挺严,不排除后面会出规定,对相关要求做调整。
《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》第四条中的100万、10万、1万是指人数还是个人信息的条数?
2024-03-21 16:06:04 19 阅读